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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1138 发布时间: 2017-03-17 字体: [ ]

广人社发〔20178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实行项目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加快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做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13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市委“三个一、三个三”的战略体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发展新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加快发展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着力稳就业、保民生、补短板、促公平、化风险,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加快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强力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突出抓好就业扶贫,稳定和扩大就业

(一)大力实施返乡创业工程。支持成立返乡创业协会,积极为返乡创业服好务。建立在外创业成功企业家基本信息库。推动制定土地使用、金融支持等支持返乡创业政策。围绕本地产业发展编制、推荐返乡创业项目,全市推动落地投资亿元以上返乡创业示范项目2, 每个县区落实5-1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返乡创业项目。依托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推动建立返乡创业园,创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4个。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组织召开返乡创业流动现场会,开展返乡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返乡创业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就业精准扶贫。以“一库五名单”为基础,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为支撑,以精准就业创业服务为抓手,扎实开展贫困劳动者就业现状和需求专项调查,大力实施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和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计划,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岗位对接、创业扶持和劳动权益维护助推脱贫行动,帮助2017年计划脱贫的3万名贫困劳动者实现和稳定就业,各县区建立5个以上就业扶贫基地和1-2个就业扶贫示范村,扶持5-10个投资100万元以上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

(三)积极促进创新创业。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验收工作。认真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围绕生态康养、旅游等特色产业创业。支持顺应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新业态创业,大力培育家政服务广元品牌。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强化创业培训,完善创业项目库,优化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广元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持续开展项目推介、创业沙龙、创业特训营、创业大讲堂等活动,推进公共创业服务规范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培育创新创业主体3000个,扶持大学生创业450人,新增省级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2家。 

(四)创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深入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成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8000人、劳务品牌培训3160人。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扶贫专班”“送培训下乡”以及跨市(州)技能培训,完成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和品牌培训7200人。推动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

(五)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好专项政策,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好“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强失业动态监测,积极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继续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就业援助,妥善分流安置职工。坚持每月一主题活动的援助制度,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人才和公共招聘进校园等专项活动,做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劳务合作,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95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170亿元。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保障能力

(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五险统征”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经办,大力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和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大欠费清收力度。鼓励县区政府为脱贫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费,探索通过社会捐助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贫困人口缴费提供支撑。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35.65万人、31.57万人、13.4万人、15.02万人、12.86万人,征缴保险费38.25亿元、10.7亿元、0.58亿元、0.88亿元、0.3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7万人,参保缴费5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征收保险费3.94亿元。

(七)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按要求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做好机保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确认和“中人”养老待遇核定工作。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医疗保险待遇实行经办机构“一站式”结算或定点医院联网结算,不断扩大异地联网即时结算范围,全额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认真做好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八)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老机保遗留问题。贯彻落实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落实病残津贴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申报工作,研究统一机关事业单位“五险”缴费工资申报基数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预存款制度,积极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保遗留问题。指导、促进苍溪“中农保”并轨统一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强化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探索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劳动能力鉴定质量。

(九)强化社保基金监督。补齐社保基金监督短板,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社会保险欺诈查处规定。深入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扎实开展专项检查,防控和化解社保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引发的风险。强化养老金领取认证服务工作,探索吸纳社会力量开展监督,着力解决社保待遇重领、冒领问题,严肃查处骗保、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认真落实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政策,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释放人才活力

(十)深入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落实职称评审向基层一线倾斜政策,做好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按要求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十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突出“高精尖缺”和适用性,围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生态康养旅游等领域,组织开展第九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省以上各类专家推荐选拔工作。修订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评选认定第六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做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家精准脱贫智力服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创新能力。

(十二)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积极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创新技术工人培养模式,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增高技能人才1310人,其中技师及以上200人。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事创业动力

(十三)不断提高人事管理科学性。加强公务员考录工作,充实面试考官队伍力量。按统一部署推进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深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分类管理,继续实施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协助做好统筹调配市级部门单位干部工作。加强公务员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以“践行知行合一,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的网络全员培训。认真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进一步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执行奖励规定和处分条例,做好优秀奖励和处分审查备案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实施公开招聘,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加大急需紧缺专业、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支持力度。安全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积极防范考试风险。

(十四)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总体稳定。

五、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定群众收入预期

(十五)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广元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及配套措施。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开展最低工资评估工作,稳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十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国家、省上统一部署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及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落实提高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规范调整人民警察津贴补贴。稳步推进法院、检察院工资制度改革,配合做好公立医院以及高校、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和谐劳动环境

(十七)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完善市、县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风险,稳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工作。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和裁员行为。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特殊工时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认真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差异化管理,全面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欠薪治理体系,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十八)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强用人单位用工监管,引导劳资双方依法维权,提高劳动纠纷防控能力。研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则,规范监管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探索建立市级举报投诉平台和“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到期结案率达到100%。稳步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开展等级评价活动。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十九)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调裁审衔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拓宽调解员、仲裁员吸纳渠道。巩固人社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试点成果,运用激励杠杆,加大基层调解工作指导,推动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劳动人事争议当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50%以上。

(二十)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稳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加强信访源头化解,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强化诉求分类处理,建立政策法规信息资源库,引导信访诉求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七、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落实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许可制度。坚持“便民、依法、公开、共享”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手续,精简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调整正常退休审批规程,优化提前退休审批流程。优化农民工服务,推动落实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探索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二十二)切实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加强社保大厅建设,研究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运行方案,优化经办服务功能,加强业务培训和督导,稳步推进“综合柜员制”。大力推进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机构(窗口)建设为重点的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协调解决经办服务延伸所需的办公设施设备、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综合达标率达到88%。深化“经办服务在乡镇、收支业务在银行、核算审核在经办、监督管理在行政”运行模式,切实办实办好延伸经办服务事项。

(二十三)加快“互联网+人社”建设进程。推动建设满足“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和档案一体化管理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全市互联网+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全省持卡人数据库广元部分建设,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系统建设。建立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结算平台,开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联网建设,推动实现医保经办管理智能化。创新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劳动监察、人才队伍等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扩大应用范围,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240万。办好网上办事大厅、短信平台、12333咨询热线,完善“广元人社”微信服务功能。

(二十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加快以市局门户网站集群为重点、新媒体为补充的网络宣传平台建设,深化与新闻媒体合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改革成效及先进典型宣传,拓展宣传广度深度。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

八、落实管党治党职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二十五)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大力实施思想教育、创先争优、驻村帮扶、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五项行动,建强基层党组织。创新开展平时考核,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建立干部、人才分析制度,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二十六)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腐败风险防范和预警。认真实践“四种形态”,深化正风肃纪,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窗口”“行政效能示范单位(岗)”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二十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和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举办依法行政培训,巩固和扩大“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建设成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力清单制度,强化行政监督,落实自由裁量权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十八)加强综合基础性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全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项目落地。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紧紧围绕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改革,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提出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对策建议,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加强档案规范管理,探索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强化统计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节能减排、全民科学素质、保密、禁毒、防邪、妇儿“两纲”、“双拥”、关心下一代、应急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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