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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浏览量:2035 发布时间: 2015-03-24 字体: [ ]

广人社发〔20154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和谐至上、服务均等、正风肃纪”的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任务,努力开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323

 
 

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和谐至上、服务均等、正风肃纪”工作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夯实基层,大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劳动关系等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积极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和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民生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大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2级藏区“9+3”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

(二)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政策效应。

(三)统筹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等专项行动。加强与高等院校和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对接,健全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基础数据库,继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各项补贴政策,加强家庭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全年促进32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建立7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牵头做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招募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面贯彻落实促进藏区9+3学生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减员、待岗现象,妥善解决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问题。统筹做好失地农民、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四)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深化1+5+X创建模式,全力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鼓励创业的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广元创业沙龙和创业微信的集聚作用,建立全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联盟。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创业项目库建设,推行创业大学生实名制管理,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创业服务均等化。

(五)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深入推进“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全年组织8000名青年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重点,组织5000人参加创业培训。

(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以就业失业登记规定和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为依托,建立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数据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信息共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招聘网的建设,发挥公共招聘网新媒体传播功能,不断满足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公共服务需求。完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抓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二、深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七)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201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7.54万人、70万人、11.5万人、14.37万人、11.7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4万人。做好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

(八)全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工作,推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死亡、丧葬补助金制度。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调研。

(九)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强化医保监管工作,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审计、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大对骗保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处罚力度。做实市级统筹工作,搞好全市城镇医保总额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自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的历史欠账和企业职工参加大病统筹的基础数据。完善特殊疾病门诊等医疗保险政策,强化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经办上线运行。继续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十)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完善经办流程,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积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强化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和失业预警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就业失业数据分析和应用,定期开展就业形势分析和研判,做好政策储备。

(十一)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工作。继续抓好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工作。规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合理确定市、县区各自的责任。适时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和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搞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继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依法监管。强化社保基金信息监管系统在社保基金风险重点领域的监测运用和防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组织开展基金安全责任制度和社保经办岗位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抓好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评价和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做实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加强专项检查,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工作。

(十三)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征收统一、支付分离”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加强社会保障稽核,切实方便参保群众。认真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确保制度衔接工作顺利开展。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应用养老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全省基金财务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市业务经办系统。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省以上各类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推进专家下基层行动工作。组织开展第六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按照紧缺、急需的原则,做好第七批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确保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280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80人。指导广元工程技工学校做好高级技工学校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各行业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四川省技术能手和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技工学校招生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题宣传活动。

(十六)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深入开展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做好职业资格清理及相关后续工作。组织实施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做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加强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

(十七)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度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创新引智工作机制,拓宽引智渠道,加强引智平台建设,完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体系,促进引智成果转化。积极优化外国专家服务,提高引智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开展外国专家来广工作许可审批发证和做好聘请外国专家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四、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全市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探索农业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具体办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对公开招聘关键环节的政策指导和业务监督。强化聘用管理,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辞)聘管理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贯彻实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办法,指导做好相关人员安置工作。

(十九)扎实有效做好军转安置工作。积极实施双向选择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构建公平公正的军转安置秩序。拓宽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军转干部到基层工作,确保2015年军转安置任务全面完成。规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和先进典型宣传引导,确保各项待遇落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的一系列解困政策,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持续稳定。

(二十)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强化基层导向,引导应届毕业生报考基层机关,加大“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力度。根据需要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不断完善遴选方法。强化公务员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调研指导和统筹协调。统筹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贯彻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务员直统试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表彰奖励规定,进一步做好全市表彰奖励工作。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一)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化工资结构。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基层干部工资待遇倾斜力度。继续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晋升工资和公务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工作。

(二十二)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工资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议履约率。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六、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二十三)做好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继续稳定和扩大转移输出规模,积极拓展就近就地就业空间,巩固省外、市外就业规模,确保农民工就业稳定。全年全市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97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0亿元。继续组织实施“春潮行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完成1600名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加强劳务品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抓好劳务品牌培训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入库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和农民工就业形势研判。注重发展家庭服务业和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做好全市公共招聘信息网的应用工作,为农民工免费提供以招聘为主的公共就业服务。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强本地输出省外农民工的维权服务工作。

(二十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基层。加强形势研判和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妥善处置,建立集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贯彻落实《企业裁减人员规定》,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以小微企业、农民工为重点,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已进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9%。加强特殊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高温津贴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

(二十五)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示范仲裁院创建和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市仲裁结案率达97%。推进各类调解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和乡镇(街道)不断提高自我预防争议、化解争议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便民服务措施和办案意见反馈、测评、监督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组织对重大疑难争议案件进行研讨,完善重大疑难争议案件预防调处联动工作机制。

(二十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送法上门”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积极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加大主动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劳动合同制度落实等工作。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主动检查用人单位户数人均不低于55户,确保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到期结案率达100%。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欠薪处理责任制和《广元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专项监察动态监控,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农民工工资拖欠常态长效治理,确保2016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信息系统。

七、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工作

(二十七)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八个务必从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互促共赢。扎实开展正风肃纪,切实纠治“四风”。大力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二十八)加强基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普法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强化预算执行,深化统计分析和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经办服务下沉,完成全市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金保业务专网和信息安全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实现全市持卡人数达到138万人。完善局门户网站经办大厅功能,加强全市12333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运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重大改革政策、重点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的宣传,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做好信访维稳综治工作,确保全年无“集访、越访、非正常上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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