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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浏览量:450 发布时间: 2021-03-24 字体: [ ]


一、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参保扩面、稽核、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待遇发放及调整、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征缴稽核工作;承担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相关经办工作,承担职业年金经办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预、决算工作;指导县(区)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政治建设二是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作风持续向好三是扎实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四是持续精准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五是全力做好待遇调整和发放管理,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六是加快推动“三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体验感;七是加强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是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975.3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89.43万元,扣除代财政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8.96万元,增加率为7.6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27.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7.02万元,公用支出130.5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25.7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2万元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费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5.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75.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5.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88.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划转5人到市社保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83万元,占90%;卫生健康支出30.40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67.11万元,占6.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914.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0.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增加101.34%。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社保省系统上线学习交流,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

我中心2021年与2020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我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0.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将原市居保局划转5人到社保中心,人员工资总额增加导致的党建、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补等小幅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底,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网络建设维护费专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包含系统网络设置、设备维护费及更新8万元,硒鼓、粉盒、移动硬盘、打印纸等电脑耗材6万元,信息系统软件升级、优化费用4万元,工作人员培训费4万元,共计2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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