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表彰奖励活动,充分发挥表彰奖励激励作用,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安排,我市于2021年11月17日启动2022年度表彰项目申报工作,11月27日申报结束。
据悉,本次申报将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从每个县区最终确定1个县级表彰项目、从市级部门申报项目中确定2个市级表彰项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本次申报的表彰项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服务发展“四大经济”、实施“四大工程”等中心工作,主旨鲜明、主题突出,围绕具体行业、具体领域、具体系统,体现具体工作、具体任务、具体成效。表彰名额和奖金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