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人社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的系列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就业、惠民生、防风险”总目标,认真念好人社工作“九字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社事业发展,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根治欠薪等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我市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全省接受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并得到充分肯定。高标准承办省政府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推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暨表彰大会。
一、劳动就业
坚持把就业促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动实现“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2020年,全市年末城乡就业人员131.28万人。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51.55万人,第二产业24.94万人,第三产业54.79万人,占比分别为:39.3%、19.0%、41.7%。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68万人,比上年减少0.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6万人,比上年减少0.0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8万人,比上年减少0.03万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3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7%,控制在4.0%以内。年末农村人口劳务转移输出96.31万人,比上年增加了0.02万人。其中省内转移46.83万人,省外输出49.48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242.32亿元,增加16.07亿元,增长7.1%。
2020年,全市共实名登记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608人,实现就业创业3932人、处于就业活动中612人,占登记总数的98.61%。累计发放创业补贴990万元,促进1072人实现创业。认定就业见习基地185个,新增组织499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招募98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服务。2017级民族地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6.23%。
全市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15家,从业人员1.18万人,年服务用人单位0.76万家次。全市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网站34个,设立固定招聘场所73个,举办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819场,促进4.19万余人实现就业和流动。
全年组织8357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创业担保贷款4.39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3444人,带动(吸纳)就业7071人。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2418人,创办企业2219户,创造产值1.76亿元。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3.69万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服务分别达3.14万人次、3.9万人次、2.27万人次。
二、收入分配
全面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稳步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认定发布基本年薪基数,指导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考核兑现负责人薪酬,督促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切实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2020年继续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2020年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调查全市18个行业门类的138户企业,涉及职工6767人,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20年广元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983元,比上年增加1439元,增长2.3%。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281元,比上年增加3181元,增长4.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1968元,比上年增加2077元,增长2.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6396元,比上年增加5059元,增长12.2%。
三、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达188.97万人,比上年末189.83万人减少0.86万人。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3.7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0.2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23.47万人,参保女性31.09万人。
2020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达53.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3.32万人,减少0.2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20.07万人(含省管森工),增加0.88万人;参保女性27.09万人。
全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年末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到2017.5元。
2020年末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10.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其中参保职工6.95万人,减少0.03万人;参保退休人数3.40万人,增加0.09万人;参保女性4万人,增加0.19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8.68亿元,基金总支出96.4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31亿元,比上年增加4.0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9.63亿元,较上年减少5.17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87亿元,比上年增加16.2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49.00亿元,比上年增加4.25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18亿元,比上年减少17.56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37亿元,31.34亿元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中征缴收入11.3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53亿元,31.43亿元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19.8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5.23万人,比上年减少1.51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44.56万人,月人均基础养老金105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68亿元,比上年增加3.16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4.20亿元,比上年增加1.22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5.53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1.38亿元。基金总支出7.05亿元,比上年增加0.31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6.88亿元,比上年增加0.2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8.76亿元。
(二)失业保险
大力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失业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
全年向884户企业稳岗返还13189万元,惠及职工6.6万人,向2022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87.3万元。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6.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其中,女性6.66万人,减少0.2万人。
全年共为0.4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发放失业保险金3757万元,月人均领取失业金1335.85元,比上年增加618.84元,增长46%。为失业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0.38万元。全年为1626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8481万元,人均1020.27元。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0.9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83亿元。基金总支出2.76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0.38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0.1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83亿元。
(三)工伤保险
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扎实开展工伤预防和扩面专项行动,及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1.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8万人;其中,女性5.59万人。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全年有0.42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9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93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53亿元。2020年末基金累计结存0.6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积极防范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围绕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社保基金监督能力,创新出台健全大监督体系、夯实大安全基础、强化大数据应用、抓实大常态监督等15条措施。坚持本级强监督,下级强督导,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查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各类专项检查,推进基金智能监管,全年挽回社保基金损失409万元。深入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调研,调研成果被国家级报刊杂志刊用。
(五)社会保障卡
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96.43万人,比上年增加了1.02万人;其中,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4.55万人。全市签发电子社保卡39.22万张,比上年增加24.42万张。全市共设立584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比上年增加20个;其中,现场制卡网点176个,增加20个。启动省内异地补换卡工作,全年累计补换卡61张。设置社会保障卡川渝通办网点,实现激活、挂失、电子社保卡签发等事项川渝通办,全年共为重庆持卡人提供社会保障卡通办服务49人次。
四、人才人事
大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6.98万人,其中高级职称达到0.96万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新出台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全年评审通过各类职称3793名,其中高级1278名、中级1014名、初级1501名。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全年申报评审(确认)各类职称5918名。在全省率先制定职称评审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职称评审经费管理使用,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组建1个高级、3个中级评委会,中小学团队干部职称“双线晋升”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激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814名一线人才享受优惠政策晋升职称。试行职称网上申报,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民营企业职称申报人社部门兜底机制,全年企业申报职称810余人,较2019年增长105%。成功推荐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2名,完成市第七批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68名。向管理期内的2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省有特殊贡献优秀专家和135名第六批、第七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次性发放市政府专家津贴共81.52万元。顺利完成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现代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引进人才69名。一次性拨付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和工作补助费567.5万元。赴重庆开展2020年“广纳英才元来有你”引才活动,提供岗位1534个,涵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等各个领域,“一站式”引进岗位报名1456人,非“一站式”引进岗位报名3018人,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29人,企业达成意向377人、签约102人。扎实开展产业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代表座谈会。
加快培养支撑重点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产业大军。全市技能人才达到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7万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累计开展补贴性培训4.34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3.03万人次,拨付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4620.23万元。年末全市共有技工院校9所,在校学生8895人,当年招收新生3162人,毕业学生2876人,就业率达97%。民办职业培训机构48个,就业训练中心3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2个。全年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7076人,其中初级9447人、中级6618人、高级1011人、技师65人、高级技师23人。核发专项能力考核证书16878人。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635人,其中,技师153人、高级技师23人。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新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开展“蜀道英才”等评选活动,评选“广元工匠”29人、“广元名厨”19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成功举办广元市第八届职业技能竞赛暨首届茶产业职业技能竞赛,318名参赛选手同台竞技。严格选拔集训26名优秀选手代表广元参加第四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获得3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和5个三等奖的历史最好成绩。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全年发布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33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58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研制出台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人才一线担当作为20条措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38名,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记功、嘉奖。稳妥推进岗位管理工作,提高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其中高级提高不超过10%,中级提高不超过20%,核准三级岗位人选5名。重新制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办法,畅通基层干部流动渠道。
提高事业单位工资政策管理服务水平。牵头完成2020年度全市GDP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增长统计监测任务。启动全市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政策兑现工作,完成市本级109家单位752人的一次性退休补贴1954万元的数据采集。探索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自主权,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倾斜的力度。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关心关爱政策措施,兑现卫生防疫津贴200余人36.28万元;临时性工作补助480人150余万元;向医疗卫生机构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483.62万元;向一线医务人员增加带薪休假时间。不断提升工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实行工资系统内“政策口径、管理权限、业务流程”等六个方面的统一,全年网上办理各类工资业务14500余人次,基本实现“不见面服务”。
表彰奖励与任免工作成效显著。统筹做好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共表彰先进个人234名、先进集体112个,其中市级先进个人200名、先进集体100个。认真做好市级以下表彰项目申报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向省委、省政府申报“广元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临时市级表彰项目1项,“广元市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和“广元市项目投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级表彰项目2项,“苍溪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县级表彰项目7项。指导市级部门(单位)评选推荐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工作,与市水利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联合评选推荐省级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36名,省模范退役军人4名。扎实开展“庆祝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全市共发放纪念章1199枚,激发了全社会崇尚英雄的热情。严格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清理各级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市政府干部任免工作,确保全年任免135人次无泄密、零差错。
圆满完成人事考试工作。统筹安全考试和健康考试,加强考试疫情防控,坚守考试安全底线,着力防范考试风险,实现零失误、零违规、零投诉“三零”目标。全年安全、圆满完成人事考试31场次,参考考生共计81000人,累计105860科次。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制定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方案,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加大力度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和突发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5%。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创建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30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及其履约工作有效推进。全市企业签订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811份,覆盖职工89220人。积极开展“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行动,选取了四川君安天源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广元市安驭铝合金车轮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作为培育企业。全年共为35户单位办理劳务派遣业务,同意40户企业的特殊工时制申请。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质效。创新优化调解仲裁程序,建立集体劳动争议快速仲裁特别程序,通过先行调解、优先受理、就近就地开庭等方式,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稳妥处理涉疫情劳动争议,市本级开设“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法律政策查阅、在线咨询和答疑、线上仲裁受理以及线上调解等防疫即时在线服务,方便办事群众,提升仲裁公信力。持续开展预防调解规范化建设和仲裁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两支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巩固和扩大“优化办案程序、创新办案方式、提高一裁终局比率”和“苍溪调裁审‘4+8’联动机制工作模式”示范成果在实践中的推广运用,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质效,积极拓展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良好格局。全年全市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1041件,涉及劳动者1115人,涉案金额5740.15万元,仲裁结案率97.1%;各类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1138件,涉及劳动者1211人,涉案金额3320.56万元,调解成功率76.7%。
加大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力度。强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力量,基本形成部门协同、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线上线下全维度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对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开展春季、夏季、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公布重大违法行为6件、纳入黑名单管理4户、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8件,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评出A级企业49户,B级企业39户,C级企业6户,实施约谈37户次。全年共为215家企业办理了无拖欠证明,深入落实《广元市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方案》,对企业信誉好的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疫情期间缓缴保证金7件。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192户,补签劳动合同271人,查办及协调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65件,其中欠薪案件157件,举报投诉案件到期结案率100%,为163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013万元。全市112个在建施工项目三项核心指标完成率均达100%,政府投资项目无拖欠。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持续深化法治人社建设,将人社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加强防疫政策宣传,通过网络、电视台等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收集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方面群众关注的政策及便民措施,汇编成册,统一对外进行宣传。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按要求解读并公开,全年共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制定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67项行政权力事项,完善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等,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和行政执法监督。编制公布《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坚持复议便民、案结事了,提高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审结复议案件10件,办理行政诉讼一审应诉案件104件。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法治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扶贫、送法下乡、法律进工地、送政策到企业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法治服务水平。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
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人社扶贫力量。实施就业返贫阻击等“五大行动”,全市纳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贫困劳动力8466人,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14.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5.3亿元。疫情期间组织专车专列专机运送78批次3.02万人平安返岗,技能培训贫困劳动者、致富带头人1.22万人次,新建就业扶贫基地(车间)146个,全市拟脱贫1573人中有劳动能力730人全部就业。“一超两不低”转移就业目标全面实现,浙广扶贫劳务协作不断深化,高质量完成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和成效考核。按照“应保尽保、不落一人”要求,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保费并按月计发养老待遇。举办全省“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专技人才研修项目“安吉白茶产业引进与扶贫示范研修班”,承办全省最大规模专家服务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走进广元活动,组织协调64名专家(四川54名、浙江7名、重庆3名)深入6个县区开展50个专题培训,现场指导1121场次,解决技术难题1258个,举办专题讲座51场,召开座谈会135场,提出意见建议1574条,受益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达11000余人次,61名专家分别与40家受援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签约专家数占参团专家总数(以往已签约的除外)的100%。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圆满完成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工作任务。顺应“两项改革”,巩固拓展“城市10分钟+农村5公里”人社经办服务圈功能,结合区划调整后各地人口分布、群众需求等实际,积极推动已建成的50个区域性乡镇服务平台和500个中心村服务站的优化布局。全市乡镇(街道)基层平台、社区服务站点(窗口)标准化率100%,行政村服务站点(窗口)建成率100%。建成社银合作网点23个,其中“社银一体化”网点8个,市、县两级“社银一体化”网点覆盖面100%。加快推进四川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与省政府一体化平台、人社部公共服务平台对接,12345政务热线咨询人社业务服务量达2066通。加大统一人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便民服务实现“一体化”,推进人社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深入开展“快办行动”,172项依申请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精简申报证明材料333项,精简比例达到63.93%。持续开展人社系统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和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建立政务服务考查和“好差评”制度。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部分统计数据与此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4.本公报涉及就业人员数据为国家统一测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