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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医保科 浏览量:7757 发布时间: 2018-08-28 字体: [ ]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元 市 财 政 局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精神,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90元,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20元。《广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广府发〔2017〕4号)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年公布。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档缴费标准每人220元,二档缴费标准每人240元。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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