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5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5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1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十、有关名词解释 13
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养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制订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广(回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9.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内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6.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人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聚焦聚力“六大任务”,充分发挥最大民生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助推部门职能作用,围绕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千方百计稳就业保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人才人事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准做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大力推进“技能广元”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全面推进“温暖人社”建设,全面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法行政,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行政单位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3.广元市农民工服务中心
4.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5.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7.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8.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341.99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674.65万元下降7.12%;上年结转415.41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757.4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674.65万元增加1.7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51.5万元,公用支出537.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368.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经费5万元,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维护费22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341.99万元,上年结转415.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57.4万元,较2020年财政预算数5238.52万元减少481.12万元,下降9.1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中未包含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代财政发放的退休人员待遇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5.45万元,占91.8%;卫生健康支出123.76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68.19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9.6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5.3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基本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8万元、职称评审经费(非税收入成本支出)65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及统计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人事人才、职称评审、劳动能力鉴定、人力资源服务等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9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1.9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改,2021年新成立了下属单位广元市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用于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基本公用支出及农民工服务保障相关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21年预算数为96.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4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经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基本公用支出及劳动保障保障监察执法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22.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2.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及就业创业相关项目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3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撤销。主要用于:推进全民参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相关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广元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软硬件维护费、广元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电费、广元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网络租用费、广元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经费有所降低。主要用于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市公益性人才网站、市“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建设维护等相关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815.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77.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将代财政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相关项目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1年预算数为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动保障监察监督专项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鉴定、工伤预防、信访维稳、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等相关项目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6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7.7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项目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1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14.0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招录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称考试等考务费减少315万元。主要用于市人事考试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人事考试相关项目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5.1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2.1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市人才交流中人员减少;二是因驻省外农民工工作站奖补经费、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经费功能科目调整。主要用于市人才交流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门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6.3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5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7.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4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就业扶贫与乡村大振兴有机衔接工作经费、失业人员动态监测及预警机制工作经费、去产能职工及库区移民就业创业工作经费、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其他相关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7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93.3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25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1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4.5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5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5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26万元,与2020年预算15.79万元相比增加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9.86万元,与2020年预算8.39万元相比增加17.5%,主要因机改后我局原下属单位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广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广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合并为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并新成立了下属单位广元市农民工服务中心,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4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3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 年,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采购资金支出预算27万元,其中用于办公设备采购5万元,社会保险信息网络运行维护2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行维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业务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专项项目资金1368.4万元,并分别对每个专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明细项目见附表)。
十、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是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