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27   分享: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残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元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广人社规〔202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管理办法》由总则、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就业见习岗位的募集与管理、就业见习申请与见习过程管理、见习补贴申报与管理、附则等6章组成,共计38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组织实施原则。

第二章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与管理,主要明确了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原则、认定对象、基本条件,规范了县级、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管理期限、考核程序,并规定了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6种情形。

第三章就业见习岗位的募集与管理,主要明确了就业见习岗位的募集原则、计划申报、发布方式、日常管理等内容。

第四章就业见习申请与见习过程管理主要明确了就业见习申请方式、对接要求、协议签订、过程管理以及可以终止见习协议的不同情形,规定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过程管理中的职责。

第五章见习补贴申报与管理,主要对见习补贴的发放主体、申报资料、申报方式、审核程序进行了规范。

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施行时间、有效期限进行了规定,同时,废止了原《广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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