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分享: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广元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快完善我市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和《广元市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从评价机构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监督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评价机构管理主要是明确评价机构的进入退出机制,评价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谁备案,谁监管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备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评价机构执行相关政策、评价结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规范评价机构工作行为,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技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监督。备案主体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规范,结合实际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工作业绩评审、过程考核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客观科学、公正公平评价。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主要明确了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规范有序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认证

(四)考生考务工作人员评价机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范了考生考务工作人员评价机构的各项考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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