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分享: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元市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激励和引导各行业系统、各县、各企业集团等机构积极开展技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大技能人才选拔力度,畅通人才选拔渠道,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元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办法》共八章三十八,主要从办法制定的依据、组织体系、申报备案、组织实施、奖励激励、竞赛经费、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规范管理,推进竞赛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制定依据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31号)精神。

(二)第二章竞赛体系包括第四条至第九条,主要是竞赛机构的组成,竞赛层级、竞赛分类、举办周期、冠名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第三章申报备案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一条明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竞赛活动的实施申报、备案评审和计划发布,全市举办竞赛活动应按要求备案。

(四)第四章组织实施包括第十二条至第十九条主要明确竞赛职业(工种)的设置,竞赛技术标准和竞赛模式,竞赛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五)奖励激励。主要明确本办法表扬与奖励的对象,奖项设置,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选手奖励标准等内容。

(五)第五章奖励激励包括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主要明确本办法表扬与奖励的对象,奖项设置,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选手奖励标准等内容。

(六)第六章竞赛经费包括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主要明确竞赛经费来源,举办竞赛和组织竞赛产生的经费由哪些方面组成。

(七)第七章监督管理包括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主要明确人社部门负责竞赛的监督管理。取消举办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具备的情形。

(八)第八章附则包括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明确本办法的有效期5年和相关内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原《广元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广人社发〔2011〕13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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