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切身利益,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利州区人社局积极响应,立即组织开展对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待遇进行调整的相关工作,通过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的调待额进行对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待遇调整。
为确保此次调待工作平稳有序、准确无误,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多方面做好调待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吃透政策、明确责任。二是三级审核、数据准确。三是加强宣传、政策解读。
截至目前,利州区已完成辖区内共46人的待遇调整工作,调整金额共计7755.6元,1-8月共计补发61874.8元。享受伤残津贴调整人员28人,人均增加208元;享受生活护理费调整人员4人(其中3人同时享受伤残津贴调整,1人同时享受养老、工伤待遇由企业养老进行待遇调整),人均增加164.15元;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人员15人,人均增加85元;同时享受养老、工伤待遇3人由企业养老进行待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