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文书格式样式 提升仲裁办案质效
市仲裁院 2021-07-14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文书,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调解仲裁文书格式、样式要求,结合广元实践探索经验,制定了《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文和调解仲裁文书格式规范》《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并印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执行。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文和调解仲裁文书格式规范》从发文字号、公文和调解仲裁文书制作、小写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样式》分为审批表、仲裁申请与受理、仲裁审理、笔录、仲裁结案、管辖、送达、保全和先予执行、仲裁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其他文书等十一类共69个文书样式。各类文书样式后均附有文书依据和文书说明,并对填写内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特别提示”,一目了然,方便实用。其中,在文书内容上,落实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受理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追加申请人通知书”“追加被申请人通知书”“第三人参加仲裁通知书”采取“五合一”的方式进行优化,即每个通知书均包含开庭、组庭、举证、授权委托和部分权利义务告知的内容及相关附件,涉及授权委托的事宜,均已明确提交时限;在文书印制上,将原A4纸印制的包括“受理通知书”在内的21个仲裁通知书样式设计为A3纸印制,左边为存根,中间是案号带骑缝线,右边为通知书正本。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文书是仲裁活动中具体适用法律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展示公正仲裁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仲裁公信力的直接渠道。我市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文书格式和样式进行统一规范,旨在解决仲裁活动中出现的文书格式不统一、填写不规范、审批程序不严谨等问题,实现仲裁活动从立案受理到结案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切实将“提质增效”贯穿调解仲裁活动“全过程”,对促进仲裁活动有序进行、保证仲裁活动的公平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