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惠及民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工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相应调整。这次调待是自病残津贴实施以来第5次连续增长。为保障本次病残津贴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利州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整理、比对病残津贴人员信息,确保调待数据的准确性。此次调待标准为每人796.94元/月,比上年增加43.73元/月,增幅达5.8%。此次调整,共惠及我区22名领待人员,补发1月至4月共计3498.4元,已于5月上旬全部拨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