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9-03-07

                                                                                              广人社函【2019】5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

根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关于印发<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劳监函〔20191号)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924号)精神,结合广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7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激发劳动保障监察员岗位练兵热情,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社会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迅速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掀起“爱岗位、学业务、懂政策、强服务”岗位练兵热潮,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充分展示劳动保障监察系统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岗位练兵。以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制度、业务知识和窗口服务技能要求为主要内容,参照省厅印发的业务知识要点,分级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辩论会、研讨会、轮岗实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独具特色的练兵活动,全面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2019年全年岗位练兵)

 ()技能比武。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按自上而下部署发动、自下而上逐级开展的组织模式,综合采取闭卷笔试、上机操作、风采展示、演讲比赛、知识抢答等竞赛方式,层层发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经办人员踊跃参加,充分展示自身才能。(2019322日前各县区、经开区自行组织比武,326日组织开展全市单项选拔赛,5月上中旬推荐人员参加全省单项比武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技能比武

(一)参赛人员。各县区(经开区)各选派3名选手赴市局参加选拔赛,并于311日前将选手名单(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李坤3307164, 964285053@qq.com

(二)比武形式

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覆盖前台后台、编内编外经办人员)个人为单位,分县区选拔赛和全市选拔赛。

县区选拔赛由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经开区有关部门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形式不限,评选3名同志参加全市选拔赛。

全市选拔赛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前3名同志参加全省单项比武决赛。

(三)奖项设置

1.优秀团队奖。设置优秀团队一、二、三等奖各1名,按照团队最终成绩排名评选。

2.优秀个人奖。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按选手最终竞赛成绩高低评选。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市局成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牵头组织技能比武活动各项工作。

市级技能比武环节成立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审组。各县区(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准备、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经费保障。各县区(经开区)自行承担赴市局参加选拔赛的交通、住宿费用。参加全省竞赛所需费用由市局统筹保障。

(三)结果运用。市局将本次练兵比武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和竞赛成绩作为对各县区(经开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并对全市选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团队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各县区(经开区)要将参赛队员成绩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市局将加强对比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宣传表扬,切实让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干有目标,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