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工程建设领域“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019-02-21

近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切实履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综合职责,积极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2—3月,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照相应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限时整改。在自查自纠期间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是抓好全面排查。4—9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参保、人事档案、工资发放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排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执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行为。同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9月—11月,省、市相关部门将组建联合工作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随机抽查,核实自查结果及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是依法从严查处。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