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优化职称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人社办发〔2018〕15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消不必要的证明和材料,简化办事流程,为各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就优化职称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市职称信息统一发布平台
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设立“职称评审”栏,专项用于职称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人员公示、表册下载等,方便各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访问查询。
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主管部门要主动做好职称政策和信息的收集宣传工作,要特别关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并及时通报我局链接转载,以扩大社会知晓面。
二、实行职称类表册网上下载打印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审”栏提供职称类表册电子文档,其中: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为pdf格式文件,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后由本人手工填写,一式2份。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供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使用。为pdf格式文件,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后由本人手工填写,一式2份。
(三)《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供变动工作前后(含市内外)所用专业知识相同或工作性质相近的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为pdf格式文件,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后由本人手工填写,一式5份。
(四)《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供单位办理初、中、高级职称证书使用。为xls格式文件,请将填写好的电子文档和A4纸张单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
(五)《广元市补办专业技术证书个人申请及单位证明》供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使用。为pdf格式文件,请用A4纸张单面打印后手工填写。
三、减少办理职称证书有关证明材料
即日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或本人办理职称证书时,不再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及其评审表(补办证书、2003年以前发文的除外)。所需具体材料如下:
(一)首次办理职称证书(仅限评审类)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2.《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纸质表册和电子文档各1份(供单位办证统一填报,本人办证无需提供)。
(二)补办职称证书(含考试类、评审类)
1.《广元市补办专业技术证书个人申请及单位证明》一式2份;
2.资格证书登记表(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式2份;
3.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原件(须为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由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刊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一式2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考试类证书还需提供电子照片,按“身份证号码+名字”命名,jpg、jpeg格式)。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由单位审核人员填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签名确认。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2205383072@qq.com)。其它未尽事宜,可向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261543、3314757,地址: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6楼。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