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申请人邓某于2017年8月9日到被申请人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班,2019年10月24日被调往某项目工地,从事项目技术员工作。在职期间,由于被申请人存在未支付加班费、拖欠工资1年零5个月的情况,2025年2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到广元市昭化区综治中心申请仲裁。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加班费等45万元。
处理结果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区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约定于2025年3月15日之前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加班费等14万余元。
案例分析
广元市昭化区综治中心接件后,按照“统一受理、分流交办、结果反馈”闭环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流到仲裁窗口办理。仲裁调解人员本着“调解优先、效率优先”原则,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调解、执法等资源优势,第一时间组织工会、信访、法院、监察等部门专题会商、研判案情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优先调解。此外,中心充分发挥多元化解优势,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多方询问,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召开调解协商会议,邀请当地品牌调解室资深调解者“老袁”参与调解,向企业阐释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理性表达诉求,达到了明理释法、案结事了的预期效果。
典型意义
本案属昭化区仲裁、监察职能入驻区综治中心后承办的一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了仲裁与政法、信访、司法、监察等部门多元联动、协同治理的“一站式”调解服务作用。近年来,该区调解仲裁部门积极参与区镇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人员、功能、事项全面入驻,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应入尽入”,构建了多元化解、一站办理劳动争议化解工作格局,实现了调解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本案办理中,调解仲裁部门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协作,建立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会调解、监察调解“六位一体”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属地,解决在基层。通过调解仲裁入驻综治中心,该区建立了全流程、闭环式、多元化“一站调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了劳动维权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提高了仲裁调解成功率,提升了调解服务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