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人社系统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深入践行现代化广元人社“456”实践思路,扎实抓好年度“十件事”,全市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就业创业
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着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并举,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19万人,比上年减少0.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8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36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534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安置。年末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4%,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全年实名登记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0.43万人,帮助实现就业创业0.41万人,占登记总数的95.34%。全市有就业见习单位430个,组织771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32名“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基层服务。
截至年末,全市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96.46万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省内转移41.59万人,省外输出54.87万人。有16.33万名脱贫劳动力通过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全年实现劳务收入366.98亿元,比上年增加20.55亿元,增长5.93%。全市现有“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2个(“川育核工”“梨乡刀儿客”)。“剑州豆腐师”作为四川省推荐的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参加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三农三人谈——聚焦2024脱贫地区特色劳务品牌”直播活动,并亮相2024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
截至年末,全市城乡就业人员122.9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55.92万人,乡村就业人员66.99万人。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47.79万人,第二产业22.19万人,第三产业52.93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39.5:18.2:42.3变为38.9:18:43.1。
全年组织948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74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576人,带动(吸纳)就业1694人。全年发放创业补贴200万元。全市已建立创业孵化基地38个,其中,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新增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4456人,创办企业2361户,新增企业创造产值13.65亿元。
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2.09亿元。
二、收入分配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数据管理应用多部门工作协同机制。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24年,广元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8005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2531元,增长1.3%。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2716元,比上年增长3.2%。
三、社会保险
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巩固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持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1.37亿元、工伤保险费0.17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874.04万元,惠及职工7.89万人。
(一)养老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89.4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9.3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0.0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中,在职职工41.0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7万人;离退休(职)人员28.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0万人;女性36.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79万人。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58.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万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10.81万人。
截至年末,企业离退休(职)人数24.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职)人员3.97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49.3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8万人。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9.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99亿元。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2.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1亿元。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1.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9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50.76亿元,增加0.81亿元。基金支出150.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29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7.96亿元,增加2.99亿元;中央财政补贴6.35亿元,增加1.4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2.61亿元,增加0.7亿元。基金支出11.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49.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72亿元。
(二)失业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8.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4万人。其中,女性8.53万人,增加0.21万人;农民工5.51万人,增加0.09万人。全年共为3.71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月人均领取失业金1773.60元。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6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37亿元,增加0.05亿元。基金支出2.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32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0.66亿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0.20亿元。
(三)工伤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9万人,其中女性9.53万人,增加0.48万人。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全年有0.49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推进劳务专合社社员工伤保险“青川试点”,参保社员2.12万人,实现65周岁及以下社员全覆盖,缴纳保费37.05万元,认定工伤25件,兑现工伤保险待遇36.9万元。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9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含职业伤害保障)0.69亿元,减少0.55亿元。基金支出2.42亿元,比上年末减少0.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持续健全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开展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整治,全方位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实行企业年金方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制度,截至年末,全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190家,比上年末增加66家,增长53%。
加强职业年金管理,年末职业年金参保职工6.8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6万人;领取待遇人数1.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8万人;支付受益人待遇0.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30亿元。
开展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上级投资运营基金22.89亿元。
四、人才人事
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技能广元”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落实职称申报评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举办第十七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兰州专场”,成功举办2024年“智兴天府专家行”走进苍溪活动,做好“智兴天府专家行”走进剑阁“后半篇文章”,剑阁县作为全国唯一县(区)在人社部专家服务工作座谈会作经验交流发言。完成广元市第八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成功实施2024年度全省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生态古柏保护与蜀道文化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研修》项目。截至年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9.47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66万人、中级职称3.24万人、初级职称及以下4.57万人。完成职称评审正高77人、副高1122人、中级1649人、初级1016人;推荐评审正高93人、副高246人、中级5人。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7076人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604人次。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835人次,其中技师、高级技师211人次。截至年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3.7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266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99万人。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开展政府补贴类培训2.69万人次,其中,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占比97%,支出培训补贴2912万元,其中专账资金218万元。
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市招生的技工院校3所,在校学生6033人。全年招收新生2293人,毕业学生1937人,就业去向落实率98.0%。
推进各类平台载体建设,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16个。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中心2个、市级公共实训基地1个。
(三)人事综合管理
稳步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485人。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序运行,办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确认、岗位晋升、转岗竞聘等岗位聘用结果备案8614人次。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84人。
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有9名先进个人、3个先进集体获国家部委表彰,9名先进个人、18个先进集体获省直部门表彰。
全年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和公务员录用等考试29项,有8.8万人报考14.8万科次。发放各类资格证书1368本。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年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0.16万件,涉及劳动者0.16万人,涉案金额0.82亿元,调解成功率83.6%;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0.11万件,涉及劳动者0.11万人,涉案金额0.55亿元,仲裁结案率100%。承接省厅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创新试点,积极探索跨区域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路径,首创“1+3+N+5”区域协作工作体系。建立“劳动维权+就业帮扶”联合运行机制,创新“调裁援”一体化运行、健全“裁审执”衔接等机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入选全国2024年度“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各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01户次,累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75件,为2187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209.56万元。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件。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评选出诚信A级企业142户、B级企业67户。
六、川渝人社合作
持续深化川渝社保服务协同,加强与成渝地区在人力资源、就业创业等方面交流合作,实施人社招聘信息共享,11场市本级大型现场招聘会设置重庆企业代招区,累积提供岗位5357个,达成就业意向610人。累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333人次。向重庆地区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69份。设立社会保障卡川渝通办服务网点189个,全市8家公共图书馆开通社会保障卡川渝通借通还服务。
七、行风和基础建设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人社建设根本遵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人社法规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印制助企惠民政策明白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本级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联合市法院、司法局建立人社领域行政争议化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全市人社系统全年共办理被复议案件28件,行政一审应诉案件10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扎实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阵地建设指南》市级地方标准,全年新建标准化阵地489个,累计建成1395个。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动态调整人社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突出减材料、减流程、优环节,提升服务便捷度和满意度。加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练兵比武活动,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强化政企沟通,开展全市人社领域“政企面对面”“春风助企”“企业大走访”等活动,选派508名助企专员精准服务945家重点企业,协助解决招工用工、人才招引等问题147个。
大力提升社会保障卡发行与服务,年末全市持卡人数达到296.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2万人,其中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20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万人。全市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193.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24万人。全市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65%,比上年末增长4个百分点。推进市、县、乡三级社会保障卡服务全覆盖,全市共设立566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其中即时制卡网点189个。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4.本公报涉及就业人员数据和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来源于四川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