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指南(2026年版)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5-13 字体: [ ]

一、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对象

(一)个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当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小微企业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一)个人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一)个人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五、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利率和贴息标准

(一)贷款利率

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其中,脱贫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其余地区贷款利率上限LPR+1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贴息金额

2023年10月1日起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六、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已婚的需增加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

2.营业执照;

3.个人征信报告(已婚的需增加配偶征信报告);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返乡农民工提供外出务工地参保证明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操作手册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73号)规定的相关材料,网络商户提供本人营业执照或“网店”登记注册证明,脱贫人口提供原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对应群体身份证明材料。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小微企业认定印证材料(由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应模块打印);

2.营业执照;

3.企业信用报告;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5.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身份印证材料(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返乡农民工提供外出务工地参保证明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操作手册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173号)规定的相关材料,网络商户提供本人营业执照或“网店”登记注册证明,脱贫人口提供原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对应群体身份证明材料);

6.申请时前12个月内新招用员工身份证、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7.职工名册;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9.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的“营业执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以及“《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间信息系统协同获取,可不提交;若信息系统协同获取不成功,可采用容缺受理模式先行受理,待相关材料补齐后,再予以办理。

七、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

1.四川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http://103.203.218.134/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3.就业四川微信服务号(仅限自然人)

(二)线下办理

创业地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