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关于收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08
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见附件2):
经查,你在广元市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再次就业或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我单位决定依法撤销你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并责令限期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经我单位一次电话、二次短信催收,你至今未退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由于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现我单位依法公告送达《收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发布地址已同时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
特此公告。
附件:1.收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2.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