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伤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张福军等24人认定工伤、王鑫兵等2人不予认定工伤,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工伤保险科反映。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2楼),电话:0839-3304921,邮箱:412580405@qq.com。
附件:张福军等26人工伤认定情况表
2021年11月16日
张福军等26人工伤认定情况表
序号
受伤害职工姓 名
用人单位
申请人
事故发生时间
作出决定时间
适用条款
认定结论
备注
1
张福军
旺苍县白水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09.24
2021.11.16
《条例》十四(一)
工伤
2
陈仁福
2021.09.20
3
尹志兵
2021.09.16
4
李学龙
四川阳光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10.03
5
尹国平
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2021.10.08
6
尹小良
广元甬川钢结构有限公司
2021.06.09
7
杨忠富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部
2021.05.24
《条例》十四(四)
8
杨家洪
2021.06.23
9
马祥林
10
仇全山
11
赵思书
12
龙武俊
2021.10.16
13
李德林
四川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
侯杨林
2021.09.23
《条例》十四(二)
15
王玉林
2021.10.13
16
宋加金
2021.10.06
17
万兴强
2021.10.12
18
李仁中
四川佛星建筑有限公司
19
何 菊
四川通发广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2021.10.09
20
龚建华
21
杨双礼
四川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10.21
《条例》十四(三)
22
宋国中
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
2021.09.29
23
卢国宁
广元市市场监管局
2021.10.14
《条例》十四(五)
24
杨天超
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01
25
王鑫兵
广元市蚨瑞庆商贸有限公司
2021.10.18
不符合《条例》十四、十五条规定
不予认定工伤
26
曾兆敏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