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5-10-28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川就劳办〔2025〕15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单位公示、材料复核、集体研究、征求意见、省上初审,拟确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单位(企业)为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胡光仙等7名干部为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11月3日18:00前,向我局反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326326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0839-3301372
附件: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四川省就业促进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拟推荐表彰对象(3个)
1.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广元市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
3.四川中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7名)
1.胡光仙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刘绍凯 市工人文化宫副主任
3.杨光磊 苍溪县龙山镇党委书记
4.张忠文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5.王会云 旺苍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6.卢 苇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科员
7.李红玫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