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关于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请求依法查处并加付赔偿金的投诉 |
| 写信时间 |
2026/2/25 19:13:14 |
回复时间 |
2026/2/26 11:12:25 |
| 信件内容 |
本人刘敏,现就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拖欠劳动报酬一事再次向贵局投诉。
本人曾于2025年12月2日通过贵局信箱投诉(投诉编号:2018d6fac7044f77be13ac52a30e7c18,见截图),反映该院拖欠本人2024年12月17天基本工资共计1558.5元。目前该投诉事项显示为“已办结”(见截图),但本人至今未收到上述被拖欠工资,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2025年12月24日,利州区劳动监察大队已组织双方召开协调会,经现场审核双方证据,确认欠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监察大队宋队长明确要求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依法支付所欠工资,大队工作人员亦对该院相关负责人进行普法教育,院方当场表示将请示院领导后予以落实(本次协调会全程录音录像,事实可查证,如需可随时提供)。
会后至今,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恳请贵局依法调查核实,责令被投诉单位:
1.?立即支付拖欠工资1558.5元;
2.?按拖欠总额的75%加付赔偿金1168.88元;
两项合计2727.38元。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 、投诉人社信箱显示已办结截图、投诉编号截图
请贵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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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刘敏:
您好,您关于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请求依法查处并加付赔偿金的投诉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您留的联系方式,向您进行了电话回复,若您对此回复仍有不清楚事宜,欢迎拨打电话(0839557205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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