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市级创业指导师的公告
市就业创业中心 2024-06-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在新形势下推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级创业导师库,汇集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全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指导和精细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元市范围内的各类创业成功人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投资机构专家、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型领导、创业培训讲师、创业孵化园区(基地)专家型管理者等。

二、征集条件

(一)相关行业专家,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熟悉我市创业工作的资深人士。

(二)国省级创业培训SYB或网络培训师资。

(三)具有5年以上创业指导经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

(四)自主创办企业或其他实体10年以上,且企业或其他实体当前经营状况良好、聘用员工达一定规模的企业家。

(五)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经验的企业高管。

(六)具有5年以上天使、风险等投资行业从业经历的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高管。

(七)熟悉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

(八)持有国家二级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九)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志愿义务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十)其他具备创业指导师条件的社会人士。

三、征集要求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原则性,遵守组织纪律,作风公道正派。

(二)能够奉行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精神,依托社会资源,发挥专家学者优势,提供创业指导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能服从安排,积极配合人社等有关部门,较好完成创业指导和服务活动。

(四)个人信用信息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工作职责

(一)提供创业咨询服务。为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二)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创业者熟悉市场法则,提升

创业本领,规避创业风险,增强创业实效;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加创业服务活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政策宣讲、创业培训等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指导,答疑解惑。

(四)参加创业项目评审。参与市级创业孵化载体认定、市级创业项目遴选等评选工作,从专业视角对各类优质创业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为参加国省市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入库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五)根据需要参与其他创业服务工作。

五、征集程序

(一)申请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广元市市级创业导师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就业创业中心。

(二)资格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征集条件和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提出拟入选创业指导师名单。

(三)拟选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聘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创业指导师聘书,纳入广元市创业指导师库统一管理,并择优推荐为省级创业指导师。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该项工作始终,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资格。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创业指导师进行考核和调整。


联系人及方式:市就业创业中心刘鹏,0839-3260057,530852362@qq.com。


附件:广元市市级创业导师申请(推荐)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广元市市级创业指导师申请(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