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2-04-28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健全靠前服务、实时响应,整合资源、协同破难的重点企业常态化用工保障服务机制,加大人力资源保障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现就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动态监测机制

(一)明确监测范围。联动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监测企业范围,动态更新监测台账。将用工30人以上企业及其他用工规模大、带动就业能力强、促进产业链发展等重点工业、商业、重大招商引资等企业(项目),同时将“亩均论英雄”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中效益评价(2021年)A类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对新开工的重点企业(项目),在开工30日内纳入监测。

(二)强化日常监测。坚持以“1+N”模式设立用工服务专员和监测专员,提升监测精准度,逐级定期调度,每年4月至10月按月调度,11月到次年3月按半月调度。全面摸清核准一、二、三产业特别是制造业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新增用工需求等情况。对监测的缺工企业“一企一策”形成问题解决清单。

(三)加大应急监测。针对企业因阶段性订单突增、季节性临时用工等引发的非常态缺工情况,畅通应急反馈渠道,开通24小时企业用工服务热线,对企业反映的用工需求做好记录,及时汇总上报。提前了解未开工招商引资企业用工需求,针对性制定用工招聘预案。

二、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一)加强用工指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用工招工中的各类问题。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结合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质效等合理确定薪酬待遇。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企业改善优化员工生产生活、文娱休闲等环境条件,提升企业稳岗稳员力和招工引才吸引力。

(二)强化技能培训。围绕铝基材料、绿色家居、机械电子、康养旅游等优势产业开展相应工种的技能培训,支持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在岗、转岗等培训,积极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探索开展项目制培训,大力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成熟型技术工人,为企业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开展产业工人岗位练兵比武、职业技能竞赛和劳务品牌培训。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指导企业按比例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增强招引服务。依托广元公共招聘网等线上平台,开展线上专场招聘、“直播带岗”等活动。通过线下人力资源市场、便民服务中心、基层人社服务平台等场所广泛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适时组织企业到人员集中地、重点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企业进村、村村直播”“送岗位下乡”“驻村招聘” 等活动。开展好“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招聘形式,拓宽招聘渠道,扩大招聘规模。

(四)推广“分工厂”模式。结合企业特点和意愿,对用工较为密集、技能要求较低、工艺工序简单、设施设备简易的企业,积极引导其在市内乡镇(街道)、大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或村(社区)等建立“分工厂”“社区工厂”“振兴车间”,吸纳当地闲散劳动力就近就业,有效解决招工难问题。落实专班“一对一”帮助协调场地选址、厂区租赁、水电保障、原材料供给、物流运输等事项。通过临时用工、共享用工、灵活用工的方式促进企业招工和劳动者就业“双赢”。

三、完善劳务合作机制

(一)促进结对共建。促进劳动力资源较多的乡镇(街道)与市内重点项目、企业结对,建立劳务合作基地,有组织地向企业输送用工。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了解重点企业,与企业建立劳务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服务,开展“猎头服务”“人才寻访”等。协调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对接,开展校企合作,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解决企业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需求。按相关规定落实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奖励补贴政策。

(二)发挥劳务专合社作用。畅通辖区内劳务专业合作社联系、对接渠道,确保跨区域劳务调度顺畅,充分发挥劳务专业合作社在保障市内企业(项目)用工中的补充作用。通过劳务专业合作社摸清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愿和技能特长,建立劳动力资源库,根据用人单位(项目)长期用工、季节性用工、灵活用工等不同情况,针对性组织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三)推进“共享用工”。鼓励企业间开展余缺调剂合作和共享用工,探索建立共享用工纠纷调解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县区国有人力资源公司引领作用,强化市县联动,整合全市人力资源,建立一定数量规模的“共享员工”队伍和人力资源“蓄水池”,解决企业订单急增、节假日等用工紧缺时段应急用工问题。建好“县区国有人力资源公司+乡镇劳务专业合作社+村(社区)劳务专业合作分社”三级劳务服务平台,创建“零工驿站”,切实解决闲散劳动力就业、企业临时用工困难等问题。

四、完善督导考核机制

(一)严格目标考核。根据《广元市促进就业十条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实行季度督办,督办结果作为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全市人社重点工作联系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调研指导力度,通过“四不两直”“回头看”等方式,及时评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单位)要不定期通过企业回访、实地暗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质效开展抽查、核查,对监测数据不实、服务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提醒。对责任不落实、解决问题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强化协调联系。落实由人社、发改、经信、商务、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企业用工会商制度,每季度采取“专题会诊”模式破解企业用工招工难题。系统内科(股室)和单位之间应及时共享收集掌握的企业用工缺工信息。对其他部门反馈及本单位了解的企业困难问题特别是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招商引资企业(项目)中涉及的用工招工困难问题,须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向企业求证核实情况,未经核实的不得随意上报或对外提供。空岗缺工50人以上或本级确实难以解决的,须即时书面报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帮助解决。

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及方式:市人才交流中心黄评,13808122775。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