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重点工作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从源头上强化廉洁意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好的作风引领行动,把廉洁转化为共同意志,自尊自爱自律;用实的行动,将廉洁贯彻工作始终,积极参与“温暖人社”建设,提升人社“心”服务。
(二)及时推动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关心关爱政策。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落实疫情防控关心关爱政策,累计兑现临时性工作补助480人150.5万元,卫生防疫津贴263人71.6万元,核增市本级6家医卫机构1368人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483.6万元;增加带薪休假5—10天。
(三)探索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及时落实省《关于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我市贯彻意见;赴省内部分市属高校考察学习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完善市属高校绩效工资分配调整机制;主动指导医卫机构、科研院所绩效工资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四)健全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主动向省厅汇报工作,请求工作指导;主动学习周边市州先进经验,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共同规范特岗津贴、保留艰边地区高定工资等政策;凡未经人社部门核准的津补贴申报业务一律退回,重新办理。
(五)改进提升工资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眼服务对象“暖心”,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推进“网上办”;着眼服务对象“放心”,常态化学习交流,提升服务能力;着眼服务对象“安心”,规范管理,打通互联网接入,实现“不见面办公”“最多跑一次”。
(六)如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完成了全市8041名退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2.55亿元的数据采集;开展全市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长监测,4个行业7项指标均完成预期目标;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了疫情防控、人社扶贫、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做好因2020年新冠疫情推迟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有关准备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三是探索开展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类改革。四是根据省政府办《关于构建尊医重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五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