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务实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5-02-13   分享:

立足便民 着眼惠民

剑阁县务实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

剑阁地处四川北部边缘,幅员面积3204平方公里,辖57个乡镇,是广元市内辖乡镇最多的县区。2003,县政府驻地迁址到县域最北边的下寺镇后,最南边的乡镇距离县城超过150公里,群众到县城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非常不方便,对此多有意见。如何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尽可能将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至乡镇和村(社区),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剑阁县人社局立足便民、着眼惠民,细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延伸至乡镇,着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一、抢抓机遇,完成乡镇经办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

抓住灾后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和国家重点项目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淹没区乡镇移民搬迁机遇,按照国家和省市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要求,完成全县57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采取与乡镇政府合建或独建方式,投资2100万元建设57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8900平方米,其中12个中心集镇平均面积达300平方米8个重点镇平均面积达200平方米37个一般乡镇平均面积达100平方米,全县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实现大提升。二是按照“外观设计统一、装修风格统一、工作制度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四统一”标准完成了57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提升了对外形象。三是投入200余万元,统一为57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采购配备了办公桌椅、空调、饮水机、电子显示屏(电视机)、文件柜、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身份证读卡器、查询一体机、大厅等候椅等办公设施设备,为延伸经办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完成了57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金保工程专用网络建设,并实现与县金保专用网络联网运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便民。

二、利用机改,增加乡镇经办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

2003年,剑阁开始在设立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当时仅在12个督导室所在中心集镇设立,一个中心核定一名事业编制,人员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超编人员调配。2008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新设立45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3名,将乡镇组织员、计生干部、财政干部中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调整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心人员得到大力补充。随着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乡镇中心编制、人员配备,越来越不适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形势和群众的需求。2014年,剑阁县人社局抓住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时机,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20141226,县编委会决定调整乡镇计生服务站事业编制45名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总数达到118名,老县城普安镇、县城下寺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各达到4名,其余乡镇均达到2名。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较2003开始设立相比,尽增106名。人员编制的成倍增长,为着力破解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缺编少人的难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多措并举,充实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力量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少,满足不了群众对基层业务经办的需要,这是客观事实,也是基层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剑阁人社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落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的配备,充实经办服务力量。一是利用空缺编制,20132014年连续两年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7名(201319名、20148名)。二是争取省市人社主管部门支持,20132014年利用国家“三支一扶”政策,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6人,充实到26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是用好就业促进政策,聘用协理员100名,充实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与社区服务站。四是争取县政府支持,在全县544个行政村设立服务站,配备兼职信息员544名。截止2014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现至少有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一名协理员,村服务站有一名兼职信息员的配备,保证了经办服务延伸至基层有人经办。从2015年开始,计划用两年时间,采取公开招考和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办法,完成2014年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新增编制人员配备,确保每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至少有两名正式工作人员,推进乡镇中心业务经办再上新台阶。

四、强化保障,落实基层服务人员待遇和工作经费

剑阁县把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中心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实行财政全额预算,协理员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每人每月补助岗位补贴1000元,每人每年补助养老保险5882.4元、医疗保险2918.60元、失业保险447.84元。村服务站信息员每人每年落实补助1200元。同时县财政按县级部门人头工作经费标准,将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最多的乡镇可达到2.4万元/年,最少的乡镇也有0.6万元/年。为保障经办业务开展,县人社局出台了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对乡镇中心经费实行报账管理,规范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五、着眼便民,尽量将经办服务延伸至乡镇村社区

将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下延至乡镇和村(社区),是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办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全面清理,本着能下延至乡镇尽可能延伸至乡镇原则,将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维权三方面的40余项经办业务下延至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就快办事。为规范经办业务管理和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行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建立了每年年初、年中两次业务集中培训制度,通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基层群众足不出乡镇或村(社区)即可享受高效、便捷、优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从2014年全县县级部门行风评议反映出的情况来看,县人社局取得了县级部门第四名的好成绩,群众对人社部门将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对人社部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满意度得到了明显提升。

将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村(社区),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顶民心工程,群众期望值高,社会关注度高,这项工作需要持续持久地抓好,今后,剑阁县将继续坚持立足便民、着眼惠民指导思想,在扩大经办服务下延范围和提升乡镇、村(社区)经办服务水平上下真功夫、下狠功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做到真正惠民、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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