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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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广人社函〔2017〕212号)
×××委员:
您《精准贫困户目前住院费用报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提案第59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我市精准扶贫人员应当享受的医疗扶持政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全免;二是县域内住院合规医疗费用零支付;三是县域内住院医疗费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10%。前两项待遇由医保基金统一支付,其他医疗待遇在医院一站式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精准贫困人员自付10%以后,剩余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民政救助、爱心基金等资金负责支付。
二、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5月2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刘少敏,市政府副市长吴桂华主持召开了市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医保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我局将医保扶贫工作在会上进行了汇报,并建议将医疗救助基金、民政救助资金、爱心基金等各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持的基金整合,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在各级各类医院“一站式”结算,属医保基金支付的,各医院与医保局结算;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各医院与管理部门结算。会议明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牵头专题研究具体支付办法,目前正在调研中。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医保政策,全面落实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把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提高报销比例,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带来实惠。加强医保服务管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继续推行“一站式”报销结算服务,极大方便患者报销,切实将医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推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