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四川省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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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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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四川省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共青团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助推作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做好2013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67号)规定,经园区自行申报、市(州)相关部门初审、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复核、省级相关部门联合现场考察、共同审核和网上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认定新都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等15家单位,为四川省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创业园区,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1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跟踪掌握本地省级创业园区的发展、建设以及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管理服务情况,确保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有规划、有管理、有服务、有优惠。要加强日常监督和工作指导,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项用于落实对省级创业园区内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要动态掌握本地其他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建设发展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参加申报认定工作,努力建设更多的省级创业园区,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多的扶持帮助。
三、要结合省级创业园区申报认定和监督指导,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助推作用,引导和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附件:四川省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名单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财 政 厅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四川省委员会
2013年7月11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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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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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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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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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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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青年(大学生)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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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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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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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青年(大学生)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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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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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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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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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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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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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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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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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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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酱酒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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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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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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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大渡口镇临港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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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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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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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青年创业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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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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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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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旺苍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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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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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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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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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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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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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隆昌县大学生创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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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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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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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凉风乡农业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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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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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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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现代农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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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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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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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大学生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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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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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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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安顺场大学生创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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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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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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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启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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