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职能简介
(二)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二) 支出预算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人才和就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公共人才和就业服务。负责高校毕业生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管理;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和网上业务平台的建设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现场和网上人才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管理;提供人才和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为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服务、综合性职业介绍用工指导、就业政策咨询,组织举办公益性人才和就业招聘会;负责保障本级企业用工服务工作;承担本级非公经济组织等体制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助力“拼经济”,持续提升要素保障水平。聚焦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强企业用工要素保障协调服务,落实动态监测、服务保障、劳务合作、督导考核“四大机制”,探索保障企业用工新办法。按月开展动态监测,摸清核准本地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新增用工需求等情况。二是聚力“抓创新”,持续赋能事业发展。以公共就业招聘为抓手,结合省市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等专场招聘会。举办“广元就业·直播带岗”招聘活动,实现品牌化、常态化,加密线上线下招聘频次,“保姆式”服务保障企业用工。三是全力“优服务”,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做好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基础的公共人才服务,持续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人才评价等支持政策,认真开展重点产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开展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为各类企业和就业群体搭建安全、方便、快捷的供需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是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418.8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1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41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8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41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16万元,占91.48%;项目支出35.69万元,占8.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418.85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9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8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8.8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9.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77万元,占88.76%;卫生健康支出13.31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33.77万元,占8.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31.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市人才交流中心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8.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3.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基本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无公务用车,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指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项目支出。
(四)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