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分享: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广元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ngy.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邮编:628017;电话:0839-361139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345”发展战略,坚定扛牢最大民生保障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职责使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用心用情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4其中:政务要闻382条、通知公告216条、政策文件11条、政策解读10条、工作动态548条、人事任免21条、其他信息446),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

1.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信息公开。紧扣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温暖人社”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召开新闻通气会1次,围绕全市人社重点工作进行发布,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通过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检查结果。公开《2022年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局机关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2022年财政决算、2023年财政预算及相关报表

2.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广元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广元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我局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涉及乡贤助力乡村振兴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做好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等,均及时办结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办理复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来自公民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其中1件涉及养老保险,已按时答复办结;其中1件为投诉举报不属于申请公开范围,已及时告知其他途径办理。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建立错敏词库,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采用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和企业宣传人社政策及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和企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等安全事件。

(四)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对局官方网站栏目动态优化调整,全面加强“广元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广元人社”官方微博和“广元人社”今日头条号运行维护,注销关停“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微信公众号

(五)强化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不定期对科室(单位)信息公开进行检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精准,政策文件的解读还不够丰富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通过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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