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条件按以下要求:
1.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人员身份条件的规定有重合之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如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即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企业可选择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一项,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更改选择和申领享受另一项政策。
2.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缴费时间确认,不区分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3.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三险在不同社保编号下参保的,以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申领。
4.2024年以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申领补贴的企业职工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5年以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申领补贴的企业职工毕业时间不早于2023年。毕业时间以教育部门提供为准。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5.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招用前已办理失业登记。
(2)企业招用时年龄为满16岁到24岁(含满16岁或24岁当月)。
6.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7.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享受。
二、申领渠道
线上申请:参保企业登陆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
线下申请: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其中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线下办理)。
三、申报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盖鲜章)(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签字盖章确认的《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总表》(附件2)《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附件3)。
(2)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中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应出具的资料(所有资料盖鲜章):
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符合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自有员工花名册;
③劳务外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④各级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的其他资料。
(3)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如果被代申领的实际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则仅能为其自有员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劳务派遣单位需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准备以下资料(所有资料盖鲜章):
①实际用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②符合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花名册(注明实际用工单位);
③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复印件;
④各级经办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资金拨付
(一)非劳务派遣单位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参保企业应提供正确的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拨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二)劳务派遣单位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整体拨付至劳务派遣单位对公账户,劳务派遣单位需在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到账30个工作日内将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的资金全额拨付至实际用工单位,并将拨付凭证及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提交至申领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未按规定拨付实际用工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逾期未提交拨付凭证和实际用工单位收款凭证的劳务派遣单位,经办机构应要求其退回未划拨资金,并取消次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前已注销、撤销登记信息或注销参保信息的企业不再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五、办理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未申报的参保企业,视作放弃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并不再办理。
六、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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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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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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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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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大厅B区2楼11、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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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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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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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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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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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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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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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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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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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4、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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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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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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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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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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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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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大厅B区2楼9、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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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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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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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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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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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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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1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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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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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表
2.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总表
3.劳务派遣单位代实际用工单位申领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