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4-09-27   分享: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市委八届历次全会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答好增收、保障、活力、和谐、满意“五张答卷”,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就业创业

坚持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8428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70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718人,帮助573名退捕渔民实现转产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2210人,比上年末减少10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0%,比上年末降低0.25个百分点。

全年共实名登记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422人,帮助实现就业创业4099人,占登记总数的92.7%。全市有青年就业见习基地376个,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721人。招募182名“三支一扶”人员到乡镇基层服务。

截至年末,全市共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96.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1万人,其中省内转移51.53万人,省外输出45.31万人。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16.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5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346.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8.03亿元、增长12.33%。全市新增“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1个(“梨乡刀儿客”),认定“剑州豆腐师”“梨乡嫂”“利曌妹儿”“葭萌木匠”4个市级特色劳务品牌。

截至年末,全市城乡就业人员127.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55.66万人,乡村就业人员71.84万人。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50.37万人,第二产业23.21万人,第三产业53.92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42.1:17.4:40.5变为39.5:18.2:42.3。

全年组织2225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9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2027人,带动(吸纳)就业5022人。全市已建立创业孵化基地42个,其中,省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成功创建广元市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4136人,创办企业3107户,创造产值14.98亿元。

全年争取就业专项资金2.46亿元。

二、收入分配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做好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工作。

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023年广元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483元,比上年增长6.6%。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938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1168元,增长6.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102元,比上年增长3.1%。

三、社会保险

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稳步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巩固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持续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全年减征失业保险费1.32亿元,惠及单位8389家,减征工伤保险费0.99亿元,惠及单位10344家。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204.59万元,惠及职工6.68万人。

(一)养老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189.4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8.3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1.0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中:在职职工41.35万人,增加0.77万人;离退休(职)人员27.00万人,增加1.43万人;女性36.17万人,增加1.25万人。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57.57万人,增加2.08万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10.77万人,其中退休(职)人员3.78万人。

截至年末,企业离退休(职)人数23.22万人,比上年增加1.23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46.92万人,比上年增加1.78万人。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58.18亿元,比上年增加19.85亿元。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152.11亿元,比上年增加17.95亿元。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43.08亿元,比上年增加16.9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49.95亿元,增加8.11亿元。基金支出142.55亿元,比上年增加16.49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5.10亿元,比上年增加2.92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4.97亿元,减少0.57亿元;中央财政补贴4.89亿元,增加0.19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1.91亿元,增加0.67亿元。基金总支出9.56亿元,比上年增加1.46亿元。

(二)失业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8.1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8万人。其中,女性8.32万人,增加0.32万人;农民工5.42万人,增加0.02万人。全年共为3.2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月人均领取失业金1723.67元。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46亿元,比上年增加0.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32亿元,增加0.19亿元。基金总支出2.21亿元,比上年增加0.57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5590.4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1592.12万元。

(三)工伤保险

截至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3.75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其中女性9.05万人,比上年增加0.24万人。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7%。全年有0.46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青川县开展劳务专合社社员工伤保险试点,累计参保专合社121个,参保社员1.43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57亿元,比上年减少0.3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24亿元,减少0.63亿元。基金总支出2.45亿元,比上年增加0.7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深入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强化“四防”协同,全方位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和监督能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实行企业年金方案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制度,扎实做好备案工作,截至年末,全市124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比上年增加41家,增长49.4%;年末参加企业年金职工4022人。

加强职业年金管理,年末参加职业年金职工7.00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领取待遇人数1.43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

四、人才人事

大力实施人才倍增计划,推进“技能广元”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举办4期深化职称改革培训班,申报评审(确认)各类职称9000余名。修订完善《广元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开展“广纳英才·元来有你”第十五、十六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84名。承办全省专家智力服务基层活动,举办国家高层次人才暨留学归国人员服务行走进利州活动、“智兴天府专家行”厅县合作助力乡村振兴走进剑阁活动,与45名专家院士、国内31名专家建立长期智力帮扶关系。举办“川陕革命老区广元黄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媒体营销”全省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培训98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9.13万人,其中高级职称1.33万人、中级职称2.23万人、初级职称5.57万人。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组织参加技能等级认定8050人次。全年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1064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314人。截至年末,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3.04万人,比上年增加0.86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83万人。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年开展政府补贴类培训3.05万人次,支出培训补贴1773.09万元,其中专账资金345.1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占90.56%,创业培训占7.3%,脱贫人口、贫困家庭子女培训占16.46%。

实施技工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市招生技工院校共3所,在校学生6541人,当年招收新生2729人,毕业学生3253人,就业率98%。

推进各类平台载体建设,新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

(三)人事综合管理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乡村振兴战略三大主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69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工作,举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新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新任职领导人员等业务培训班5期618人。

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评选推荐全国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4名,省级先进集体67个、先进个人124名。全市共160名先进个人、300个先进集体获市委、市政府表彰。扎实做好市政府管理干部任免工作,全年任免226人次。

全年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招类考试、社会化代理考试及监督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等级认定等各类考试共计102批次,参考11.7万人次。发放专业技术资格类证书2053本。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1530件,涉及劳动者1530人,调解成功率81.32%;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1005件,涉及劳动者1005人,仲裁结案率99.40%,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8341人次,为劳动者争取各项经济权益标的19946.3万元。

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举办首届川渝劳动保障监察能力提升培训班,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各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年主动检查在建项目237个(次)、用工企业463户(次),涉及劳动者2.2万人,累计核处欠薪线索2576件,为3528人追发工资3442.4万元,欠薪线索办结率稳定在98%以上。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3件,全年新纳入失信联合对象名单管理2户,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件。按期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全市311户用人单位获评A级企业194家,B级企业117家。

六、法治建设

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行政争议案件大幅下降,全年办结行政被复议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在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率100%。打造“人社法治大讲堂”“工伤预防主题宣传月”“社保服务进万家”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培育壮大公职律师队伍。

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人社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人社队伍公共服务水平,“温暖人社”效应不断彰显。

推进“温暖人社”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等11项“一件事一次办”,高标准落实40项省内通办、40项川渝通办、16项跨省通办事项。动态调整人社服务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代表四川省接受人社部现场评估。加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深入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和政务服务“好差评”,2023年度“温暖人社”暨系统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综合得分92.92分,较上年提高1.44分,名次上升1位。

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升级换代,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294.7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人数180.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万人,签发比例61%,比上年末增加15.4%。

推进市县乡社会保障卡服务全覆盖,全市共设立566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其中即时制卡网点189个。

深入推进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全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资金23.92亿元,惠及人数117.69万人。持续拓展全市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以工代赈劳务报酬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共计发放奖助学金1221.61万元,惠及人数4373人;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3408.07万元,惠及人数5967人。

八、川渝人社合作

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2023年度人社合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开展6类18个事项合作。持续深化川渝社保协同,加强与成渝地区在人力资源、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交流。

2023年,与重庆市联合开展网络招聘会10场,参加企业75个,提供就业岗位2278个。累计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292人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互认1061人。加强渝广创业服务合作交流,在重庆联合举办广元市第二届高质量发展研修班暨创业特训营,为43名广元市内及广元籍在渝创业者、企业家开展集中培训。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故有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公报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4.本公报涉及就业人员数据为国家统一测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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