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莲诉广元市海纳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庭时间
2024年8月27日9时00分
案 号
广劳人仲案〔2024〕54号
申 请 人
刘春莲
被申请人
广元市海纳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案 由
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双倍工资
仲 裁 员
朱宏宇、田佳禾、淳晓强
记 录 员
李 欢
开庭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一楼仲裁庭
发布机构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