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的公告
来源:综合执法科
发布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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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440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广人社发〔2022〕1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银行在广元市范围内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二)信用等级良好、服务水平优良;
(三)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并对承担相关义务、做好相关工作作出书面承诺;
(四)银行信息系统与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并按照《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金融机构数据接口规范》,根据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约定(简称“三方协议”,参考文本详见附件),实时验证银行卡信息、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和撤销信息,同步交互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流向,精准反馈人工费拨付和农民工工资代发情况。
二、申请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诺书》(附件1)、《广元市申请经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负责人(或受委托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经办申请。经审核合格的,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征集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申请时间及受理地址
申请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申请不再受理。受理地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206),联系人:方老师,咨询电话:0839-3305102。
附件:1.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诺书
2.广元市申请经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业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考文本)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