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解暖人心 真情化解促和谐
来源: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6-28
分享:
“想不到现在公司的调解制度建立的这么完备了,更想不到这么快在公司门口就把纠纷化解了”,劳动者发自肺腑的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说道。
某公司职工马某和蒋某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后二人离职时就工伤一次性相关待遇和该企业多次协商未果,向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收到调解申请后,该委员会立即组织调解员参与调解,同时邀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前去协助调解工作。调解员们通过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将纠纷化解在内部。
一直以来,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加强与各企业的沟通联系,深化企业和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分发挥企业调解在预防、化解劳动争议中的独特优势,指导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确保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公章、有场所,力求让矛盾在公司内部化解,提高企业内部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