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广元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推动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库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升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科学性,促进全市专家资源统筹统建、共建共享,我局决定公开征集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组建广元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参与我市职业能力建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企业、各类院校、科研院所等)、行业协会(学会)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和社会评价机构等单位及社会各领域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知名专家学者,有绝技绝活的非遗传承人等。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制度。
(二)关心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熟悉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或技术技能水平。
(三)具备或拥有相当于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正科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职级)的人员,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或有相关评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职业技能(职称)等级和职务要求。
(四)愿意参加职业能力建设相关评审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在以往工作中未出现违反规定问题,自愿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特殊领域、特殊技术技能专家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主要工作
(一)参与各类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评审、评估等工作。
(二)参与我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标准等的拟定、论证和评估工作。
(三)参与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调研、高技能人才选拔认定工作。
(四)参与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重点项目评审工作。
(五)参与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考评员队伍建设、题库建设、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
(六)职业能力建设方面需专家参与支持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无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向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提交材料如下:
1.《广元市职业能力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5.荣誉证书;
6.其他证明具备专家能力的业绩材料;
7.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初审推荐
所在单位或县(区)人社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定推荐名单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广元市职业能力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和《广元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资格审核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研究申报人员相关领域贡献成就,提出拟入库专家人选。
(四)结果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人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入库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纳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专家劳务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动态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库征集补选工作,五年组织开展一次专家复审工作。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专家予以出库:
1.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
2.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4.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评审评估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拒绝工作安排超过两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缺席两次及以上的;
6.其他情形不适宜再担任专家的。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对专家推荐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筛选,切实将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推荐上来。
(二)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申请推荐。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着重考核专家的政治品格、道德素质、业务能力。
(三)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PDF版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和Excel版汇总表由推荐单位统一发至邮箱:494923757@qq.com。
联系人及方式:郑彦杰,3300953;地址:劳动大厦三楼312职业能力建设科。
附件:1.广元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入库人员申请表
2.广元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请汇总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