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豪诉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开庭时间
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
案 号
广劳人仲案〔2024〕26号
申 请 人
刘宇豪
被申请人
四川省广元市职业高级中学校
案 由
经济补偿金
仲 裁 员
朱宏宇
记 录 员
李 欢
开庭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一楼仲裁庭
发布机构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