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裁执无缝衔接 守护工友钱袋子
来源:市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4-01-18   分享:

劳动者周某因广元某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将其告上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后双方达成协议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履行义务时,该公司拒绝支付,且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4年1月15日,该案依程序被纳入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拒绝支付工资的公司负责人,也差点因此进入拘留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3年9月,周某在广元某建设公司务工。期间因工资支付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周某离职向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对方支付工资。后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广元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向周某支付工资905元。

    明明已经承诺兑付工资,但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到期后,用工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周某多次索要均未果,经咨询劳动仲裁机构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1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对广元某建设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但该公司在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电话传唤该公司负责人林某到庭,但林某均不予理会。

1月15日,执行法官驱车赶赴公司负责人林某家中,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调查。执行法官严令林某立即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否则将对其予以拘留制裁。林某一听要被送往拘留所,当场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支付周某工资905元至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专用账户

1月16日,周某从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手里,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该案执行完毕。

据了解,2023年—2024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期间,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两级人民法院充分依托裁执衔接机制,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实现仲裁执行无缝衔接,保障劳动者权益快速兑现。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跟踪仲裁裁决书或仲裁调解书生效后执行情况,指导劳动者尽快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两级人民法院对于涉及农民工等群体的欠薪纠纷高效快捷纳入执行程序管理,进一步加大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调解书的执行力度,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经过该市人社部门和人民法院的通力协作,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期间,已有31件农民工欠薪维权案件执行到位案结事了,有效提升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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