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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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省人社厅命名首批“四川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市人社局和苍溪县人社局成功上榜,是全省唯一市级、县级同时被命名的市州。
2022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一是筑牢法治保障,制定《2021-2025法治人社建设规划》,持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水平。二是提升法治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进一步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三是健全联动机制,与市、区人民法院、复议机构建立常态联动、诉前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培树法治品牌,打造普法互动矩阵、普法调解模式、普法特色品牌,搭建高效便民人社普法平台。2023年市人社局新发生行政诉讼案件首次降为0件,5月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表彰为行政执法规范化表现突出单位,10月作为唯一市级部门代表在市人民政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上交流发言,苍溪县获评全国法治人社优秀单位。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切实把示范创建转化为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