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批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1-05   分享: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人社规〔2023〕4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八批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第八批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名额控制在64名左右,一般每个一级学科、专业每次评定2-3人,条件尚不成熟的学科、专业暂不评定。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评定。每个学科、专业每次评定5人左右,重点、优势、新兴、交叉及覆盖面广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评定数量。每次评定管理总名额按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总名额的2—3倍掌握。

二、推荐条件

(一)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市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市级学术称号,从广元市行政区域内(含中央、省在广单位)在职的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广元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2.弘扬科学家精神,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及以上水平,是我市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开拓者或重要推动者,能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省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4.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突破关键共性和前沿引领技术攻关。

5.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工作实绩和技术水平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科技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不重复申报其他批次选拔。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1.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成果有原创性、重大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或在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贡献突出,在本领域具有显著学术技术影响力。

2.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或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服务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显著。

3.在产业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平台的研究、开发、建设、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应用,有重大发明创造,推动我市产业关键技术革新或解决了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中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技术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处于同行业、产业龙头地位;或长期坚持在工农业生产、建设和科技推广一线,在科技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在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科技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推动我市农林牧渔业创新发展;或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助推乡村产业壮大、结构优化、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文化繁荣、生态文明、科学规划、基层治理等方面贡献突出,被同行公认的领军人才。

5.在医疗卫生方面,长期从事医疗卫生科研临床一线工作,医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业绩为同行公认,社会影响大。

6.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为繁荣发展我市文化事业,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考古发掘和保护、文旅融合、宣传传播和弘扬红色文化、巴蜀文化、三国文化、女皇文化、川北民俗文化,促进地方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7.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内、省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省、市内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8.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是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从广元市行政区域内(含中央、省在广单位)在职的中青年专家中推荐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广元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2.弘扬科学家精神,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其发展现状,并对其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4.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科研素质良好,创新潜力大,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取得了多项专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论文,并在市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对我市产业技术进步作出重大贡献,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其他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中国国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工作实绩和技术水平较为突出的,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科技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放宽到47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三、推荐方式

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按隶属关系分别组织推荐本县(区)、市直属单位的人选。中央、省属在广单位自主决定推荐。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由其单位所在的县(区)政府或所属市级学术技术团体组织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条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以近5年为主),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其中,遵守党风党纪情况由推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我市支柱产业中勇于开拓创新和长期在生产一线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

(二)规范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公开推荐条件、方式、程序,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术、技术团体推荐人选,应就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选拔管理。再次推荐、选拔与首次推荐、选拔程序相同。

(三)材料报送。推荐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需报送以下材料:

1.《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2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套(单位审核盖章)。

3.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1套(单位审核签章)。

4.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一式2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人选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性的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或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情况,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市内外的学术地位及影响)等情况。

5.《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2份。并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卫生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中小学教育等6个学科、专业领域归类排列。

6.所在单位、所在地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荐人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一式2份。

上述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的原件,《一览表》用A3型纸,其他上述材料用A4型纸。《推荐表》和《一览表》需报送电子文档,表格可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srsj.cng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注意事项

1.每个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分别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要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2.推荐材料须于2月23日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联系人及方式:杨舒涵,3314757,2273805344@qq.com

附件:1.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

2.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2 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广元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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