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元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手册
来源:市就业创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3   分享: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申领对象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申领条件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保单位在2022年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2022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单位裁员率=2022年度参保单位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2022年度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

3.参保单位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

4.参保单位不属于人力资源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整治期间,暂不纳入)。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资金用途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申领方式

1.免申即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2023年稳岗返还“免申即享”企业名单,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确认。

2.网上申请。不在“免申即享”名单中的市场主体,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在“法人服务→稳岗返还申请”栏目申请。

3.现场申请。不在“免申即享”名单中的市场主体,携带纸质或电子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到参保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免申即享”企业(单位)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信息确认的,视为放弃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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