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06   分享: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3〕88号)要求,按照《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在广登记注册的各类创业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非物质文化传承等领创人员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已入选广元市首批“蜀道英才工程”的人员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创办企业在广元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3年6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60周岁;

(四)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前景和竞争力,对产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就业能力强;

(五)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六)创办的企业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对获得国家部委表彰或创新创业大赛优秀成果奖、省级部门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典型”称号的创业人才,以及拥有1项及以上主营业务相关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的创新性人才,参与创业的高技能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培育计划。

三、遴选名额

到2035年,全市分批次共遴选100名创业领军人才,其中,2023年遴选10名左右,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人选不得少于2名,市级各相关部门推荐人选不得少于1名。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原则,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指导推荐人选填写《“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创业领军人才)》(附件1)、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推荐单位。各县(区)及以下所属单位申报人选,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报县(区)委人才办审核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选,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荐申报所需材料:

1.推荐报告(函)。

2.《“蜀道英才培育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创业领军人才)》(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

3.《“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创业领军人才)》,单独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A4哑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一式7份。

4.相关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A4哑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一式1份。

(1)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

(2)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第一大股东证明材料(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

(4)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打印);

(5)个人社会征信情况征求意见表(附件2);

(6)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7)吸纳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证明;

(8)近两年(不含2023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9)近两年纳税证明;

(10)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7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初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三)终评。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组开展终评,产生拟入选名单。

(四)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委人才办印发正式名单,颁发“蜀道英才计划”证书,提供相关管理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业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尖,确保把代表性强、业绩突出的人才推荐出来。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要严把申报人选资格条件、政治素质等关口。申报人员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单位要大力宣传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遴选工作,扩大知晓率和参与度,广泛动员各类人才踊跃参与,通过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遴选,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方式: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刘鹏,3260057、13981248561,530852362@QQ.com。


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创业领军人才)

2.“蜀道英才培育计划”个人社会征信情况征求意见表(创业领军人才)

3.“蜀道英才培育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创业领军人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
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2“蜀道英才培育计划”个人社会征信情况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3“蜀道英才培育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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