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3-07-05   分享: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3〕85号)要求,按照《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委人才办〔2023〕5号)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元工匠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广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支持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建筑业人才专项。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

3.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获得四川省工艺美术大师、市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及以上,以及相当层次称号;

4.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截至2023年6月30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全职在广工作三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之前在广工作)。

(二)一般项目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及以上:

1.领办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养平台(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要型号(设施、设备、器件等)的生产或研制(排名前三);

2.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排名前五),或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排名前三);

3.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培养高级工、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3名及以上;

4.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广元首席技师等市级及以上技术技能人才称号;或获得所在专业领域市级及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

5.获得市级一类或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或获得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在国家、世界技能大赛获奖;

6.所在专业领域有突出业绩或绝招绝技,对推动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或在市内有重要影响。

(三)建筑业人才专项

定向支持在建筑施工一线工作,熟练应用一项或多项先进工艺和施工方法,在绿色施工技术转化应用、解决重大施工难题、工艺改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发挥引领作用,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其余条件与一般项目相同。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程序

(一)遴选名额2023年拟遴选广元工匠20名左右。

(二)推荐申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的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人选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报推荐单位。县区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选,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报县区党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选,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

(三)初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提出建议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四)终评。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终评,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委人才办印发正式名单,颁发“蜀道英才计划”证书。

三、支持政策

按照《广元市“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入选者授予“蜀道英才计划”广元工匠称号,发放“蜀道英才卡”,并提供相关管理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布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实施申报,真正把代表性强、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选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申报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项目填写纸质《申报书》(不得交叉申请多个项目),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其中,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需加密后单独报送。

(四)《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哑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需报送一式7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A3打印),同步报送电子版。申报人员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聘任文件);

6.相关任职、兼职证明材料;

7.在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

8.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荣誉称号及承担的重大项目证明材料;

9.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与技能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1.无犯罪记录证明;

12.申报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所有附件纸质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需为原件扫描件,并按上述顺序分类建文件夹后一并压缩上报。

(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函)、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10,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母小佳,0839-3313913,电子邮箱:656734311@qq.com


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工匠项目)

2.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附件1 “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工匠项目).doc
附件2 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工匠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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