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3〕84号)要求,按照《中共广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委人才办〔2023〕5号)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支持范围为在广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无诚信道德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等;
2.长期在一线工作,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技术水平在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3年6月30日);
5.全职在广工作三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之前在广工作)。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及以上
1.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带头人,或行业龙头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企业大集团、“贡嘎培优”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带头人、首席技术专家等,或市级及以上重大研发项目或型号工程项目的正(副)总设计师、正(副)总工程师;
2.主持完成(排名第一,下同)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项目或技术创新项目2项及以上,或作为重要研发人员(排名前三)参与全省重大工程级、重大系统级项目或其中的重要关键分系统项目,或主持完成全省重大工程级、重大系统级项目中的重要关键分系统项目的子系统或其它分系统项目,或主持完成市级重大工程级、重大系统级项目或其中的瓶颈性核心元器件、组件项目;
3.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排名前5)获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或作为主研人员(排名前3)获得省级以上行业部门的科技成果奖项(需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方可比照上述同等条件认定),或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天府杯等专业领域省级奖项1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完成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设计图集、工法1项及以上;
5.近5年,有一项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专利授权3项及以上。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程序
(一)遴选名额。2023年拟遴选支持广元卓越工程师10名左右。
(二)推荐申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原则,分头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人选经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报推荐单位。县区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选,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报县区党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申报人选,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
(三)初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提出建议名单,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四)终评。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终评,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
(五)审批命名。拟入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委人才办印发正式名单,颁发“蜀道英才计划”证书。
三、支持政策
按照《广元市“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入选者授予“蜀道英才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称号,发放“蜀道英才卡”,并提供相关管理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抓紧布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系统)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实施申报,真正把代表性强、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选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申报采用纸质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项目填写纸质《申报书》(不得交叉申请多个项目),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其中,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需加密后单独报送。
(四)《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哑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书》需报送一式7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A3打印),同步报送电子版。申报人员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5.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协议、聘任文件);
6.相关任职、兼职证明材料;
7.在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
8.有代表性的成果、论著、专利、荣誉称号及承担的重大项目证明材料;
9.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1.无犯罪记录证明;
12.申报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所有附件纸质材料按顺序进行装订,电子版需为原件扫描件,并按上述顺序分类建文件夹后一并压缩上报。
(五)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请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函)、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310,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母小佳,0839-3313913,电子邮箱:656734311@qq.com。
附件:1.“蜀道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广元卓越工程师项目)
2.2023年“蜀道英才培育计划”广元卓越工程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