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完成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来源: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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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6月16日上午,市社保事务中心召开全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签订仪式暨工伤联网结算工作推进会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社保事务中心主任程皓宣读了协议医疗机构签订名单,苍溪县、旺苍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就协议医疗机构监管作交流发言,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旺苍县中医医院代表协议医疗机构发言,广元市中医医院、苍溪县人民医院、旺苍县中医医院、利州区中医医院作为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代表现场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会议还组织开展了工伤联网结算政策与实操培训。
会议要求,一要以加强沟通为抓手,持续在优化管理上下功夫。社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机构之间要加强联动,建立常态化的工伤医疗管理服务联动机制,抓住工作重点,促进协同监管,实现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二要以群众满意为中心,持续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要以工伤职工需求为导向,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强化与协议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精简办事流程,确保工伤职工及时就医;同时协议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市工伤保险就医管理相关政策,落实统一的经办服务规范,帮助工伤职工身体康复到位,早日回归岗位、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三要以基金安全为底线,持续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完善协议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按照协议机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加强对协议机构的监管,围绕日常审核和定期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突击,将检查考评情况作为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和续签协议等工作的重要考量因素。协议医疗机构严格把控工伤职工入院指征,按需治疗,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市社保事务中心主任、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区社保中心分管领导和工伤待遇负责同志,33家协议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