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多举措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来源:市社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15   分享: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基金安全完整,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市社保中心多举措确保《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川人社规〔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落实落地。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促进工作落实。及时将《实施细则》上传微信群、钉钉工作群展开个体自学,召开支部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学习过程中,支部委员还对重点内容、重点要求做了进一步诠释,要求干部职工认真研读,学深悟透,坚定不移抓好落实。

二是抓好组织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基金监督机构、劳动监察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畅通社保基金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群防群治,凝聚监督合力,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新媒体举报的“五位一体”案件举报受理模式。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利用“广元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详细介绍《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发动朋友圈、微信群积极转发,扩大宣传面。同时在经办大厅窗口张贴基金监督相关宣传标语,有序引导社会监督,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全市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织密牢社保基金安全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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