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2年市级表彰评选工作
来源:表彰奖励与任免科
发布时间: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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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担当作为,推动我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和“广元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每个表彰项目拟表彰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50名。评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和集体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和清正廉洁作为衡量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或证书,对先进个人发放一次性奖金,并以适当方式对表彰对象的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