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劳人仲案〔2022〕151号
来源:市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2-11-29   分享:

张焕友诉广元市公安局

开庭时间

2022年12月14日9时00分

    

广劳人仲案〔2022〕151号

  

张焕友

被申请人

广元市公安局

    

确认劳动关系

  

朱宏宇

  

  

开庭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一楼仲裁庭

发布机构

广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