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接受省级核查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10-07
分享:
9月30日,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黄禄先带队到我市苍溪县核查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辉、苍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厚春陪同。
核查组一行先后到亭子镇长江村、县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人才交流中心、县社保事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等地和服务窗口详细了解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根治欠薪、人才人事档案、社保、就业等民生事项以及法治人社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近年来,全市人社系统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创新引领,严格执行部、省、市关于法治人社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带动作用,坚定不移将法治人社建设向纵深推进。按照全国人社系统法治示范创建指标,经市、县两级联动申报,作为四川省拟向人社部推荐的6个名额之一,苍溪县人社局代表我市作为候选成为初审核查对象。
核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后,一致认为苍溪县代表广元市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受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上下协同成效明显、法治氛围十分浓厚,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同时核查组还对创建指标进行了解读、申报资料的规范化装档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核查组指出,法治思想是我们“温暖人社”的魂、依法行政的根,创造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服务很重要。希望广元市和苍溪县以本次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持续提升人社法治水平,为下步入围全国示范创建核查奠定良好法治人社基础。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县人社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上述相关活动。